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合肥市内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二、检查项目
(一)生产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检查
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等。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重点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运行监测、事故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
(二)产品一致性检查
进行车辆基本结构及技术参数的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尺寸参数、整备质量、防护装置、轮胎规格、专用装置等。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产品参数与许可参数一致。
三、组织实施
一是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于2024年10月23日前向市工信局汽车产业处报送自查报告。二是市工信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生产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及产品一致性。
各有关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