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创新政策扎实落实的要求,深入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切实做到“一改、两为、五做到”,推深做实“为科技创新作贡献、为科技人员办实事”服务活动,切实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辅导工作,帮助企业“懂政策、会申报”,引导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我省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和有关专家的支持下,省科技厅已组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讲辅导专家团,将围绕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宣讲辅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辅导方式和要求
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统一辅导与“点对点”“面对面”个别宣讲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一)集中统一辅导。坚持“以市为主、省市联动”,实施“服务千企行动”。省市(设区的市,下同)联动,组织参加政策宣讲辅导会的企业总数应不少于1000家。省科技厅面向各市集中组织举办2-3次宣讲辅导培训会(网络视频方式),每次各市参与企业数应不少于20家,累计不少于200家;各市自行主办培训班2-3期,接受培训的企业不少于50家,累计不少于800家。
(二)“点对点”“面对面”个别辅导。坚持网络视频培训与实地辅导相结合。在省、市科技部门召开网络视频辅导培训会的同时,各市科技部门、有关企业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邀请专家进行线上线下沟通交流,适时组织省专家宣讲辅导团成员,赴各市以“企业专家面对面”或视频连线方式开展政策宣讲辅导,开展“点对点”精准辅导和服务。
二、宣讲时间
建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常态化宣讲辅导机制。省科技厅拟于每年5月底、9月底或12月底前各举办一期集中统一辅导培训班。首次宣讲培训及专家见面会时间定于2022年5月31日上午9时开始,在省科技厅会议室以视频方式与各市及企业见面并开展宣讲辅导。各市的培训时间自行视情决定。“点对点”“面对面”的辅导由需求企业与宣讲辅导专家团专家自行商定开展。
三、宣讲辅导内容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主要内容;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指引;
(三)研发费用核算归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等重难点问题;
(四)如何合理合规用足、用好政策等。
四、宣讲辅导专家团成员组成
从省市税务行政部门、高校、税务师协会和会计事务所等相关单位中推选有关专家组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讲辅导专家团。首批宣讲辅导专家团成员由省科技厅商省税务局,按照以下标准推荐产生(共6名,专家团成员名单见附件1):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理论知识扎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熟悉掌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关政策的基本内容和核心要义,包括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试用范围、注意事项、重难点问题等。
(三)宣讲能力优秀。具有较为丰富的宣讲经验或优秀的宣讲能力,在演讲表达、互动交流、临场应变等方面表现优异,善于将政策内容转化为企业家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语言,推动研发费用政策在企业家群体中入耳入脑入心。
五、宣讲辅导专家讲课费
宣讲辅导专家讲课费按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个别辅导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科技部门高度重视,主动做好组织、宣传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参与政策宣讲辅导工作,确保宣讲辅导取得成效。
(二)请参会人员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参会。会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原则上不得参会,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
(三)请各市年底前将自行组织开展宣讲辅导的次数、参与企业数以及做法与成效等情况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请各市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参加首次视频培训会的企业和人员名单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见附件2)。
联系方式:刘炜
联系电话:0551-62613176
电子邮箱:591659608@qq.com
附件: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讲辅导专家团成员名单.doc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18日